凯发·(中国)官网登录

走进凯发k8国际首页 产品设备 污水处理系统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电解废水处理 高浓度废水处理 有机废水处理 中水回用工程 机加工废水处理 膜与垃圾渗滤液处理 垃圾渗滤液膜处理系统 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 膜与垃圾渗滤液处理 低温等离子体设备 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 光解/光氧设备 UV光解净化器 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 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 活性炭吸附箱 活性炭吸附器 生物滤池废气处理设备 炭纤维废气净化器 生物滤池废气处理设备 脉冲式 / 布袋除尘设备 布袋除尘器 拼接式布袋除尘器 脉冲式 / 布袋除尘设备 VOCs 催化氧化设备 化工催化燃烧设备 制药催化燃烧 VOCs催化氧化分解 喷淋塔 PP圆形喷淋塔 不锈钢圆形喷淋塔 方形旋流喷淋塔 厂房车间 工程案例 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资质荣誉 凯发k8国际官网 联系凯发k8国际

凯发K8两地公布2025年度高级|欧洲一卡二卡三卡 公司|职称评审申报安排!

文章出处: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发表时间:2025-08-13 02:56:4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以上文件简称文号)及有关文件精神ღ✿★★★,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ღ✿★★★:

  在我区企业ღ✿★★★、事业单位ღ✿★★★、社会团体ღ✿★★★、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ღ✿★★★,遵守宪法和法律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ღ✿★★★,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ღ✿★★★,可按规定申报职称ღ✿★★★。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申报ღ✿★★★: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ღ✿★★★。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欧洲一卡二卡三卡 公司ღ✿★★★,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ღ✿★★★。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ღ✿★★★,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凯发K8ღ✿★★★。

  (一)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ღ✿★★★。除银行ღ✿★★★、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ღ✿★★★,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ღ✿★★★。

  (二)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ღ✿★★★、自由职业者ღ✿★★★,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ღ✿★★★。

  (三)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ღ✿★★★,应按照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凯发K8ღ✿★★★。确需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或委托我区代为评审的ღ✿★★★,由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ღ✿★★★、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模板见附件2ღ✿★★★、3)ღ✿★★★,按照我区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评审ღ✿★★★。

  (四)本地区本部门不具备条件组建相应评委会的ღ✿★★★,可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ღ✿★★★,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ღ✿★★★。

  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照评审条件及有关文件要求ღ✿★★★,研究制定并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ღ✿★★★,明确学历ღ✿★★★、资历起算时间ღ✿★★★,并在部署文件中列明ღ✿★★★。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人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ღ✿★★★。

  各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学时完成情况应当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对接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ღ✿★★★,减轻申报人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ღ✿★★★。申报人按各系列(行业)部署文件和申报系统设置的要求ღ✿★★★,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材料ღ✿★★★。学历ღ✿★★★、下一级职称证书ღ✿★★★、社保关系等已实现数据共享的ღ✿★★★,不再要求重复提供ღ✿★★★;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ღ✿★★★,需上传相关材料ღ✿★★★。

  1.参加继续教育要求ღ✿★★★。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ღ✿★★★;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ღ✿★★★,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ღ✿★★★,行业有规定的ღ✿★★★,从其规定ღ✿★★★。

  2.申报人身份性质核验ღ✿★★★。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ღ✿★★★。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ღ✿★★★;对于6个月内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凯发K8ღ✿★★★,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ღ✿★★★,由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核实ღ✿★★★。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前6个月(不含当月)没有以单位名义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ღ✿★★★。审核中发现申报人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的ღ✿★★★,可以退回申报人要求其补充说明原因ღ✿★★★,补充后仍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ღ✿★★★,不予接收材料ღ✿★★★,进入评审结果公示期或取得职称的ღ✿★★★,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ღ✿★★★。

  3.加强学术成果审查核验ღ✿★★★。在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ღ✿★★★,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ღ✿★★★,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ღ✿★★★,标记风险刊物ღ✿★★★。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并提供核验相关材料ღ✿★★★,各级审核部门应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ღ✿★★★。

  申报人应当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ღ✿★★★、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ღ✿★★★。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ღ✿★★★、资历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ღ✿★★★、业绩成果ღ✿★★★、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ღ✿★★★,并作出承诺ღ✿★★★。经查有抄袭ღ✿★★★、剽窃ღ✿★★★、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ღ✿★★★,或者论文代写代发ღ✿★★★、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ღ✿★★★,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ღ✿★★★、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和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等规定处理ღ✿★★★。

  1.严格落实审核责任ღ✿★★★。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ღ✿★★★,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ღ✿★★★,明确审核责任人ღ✿★★★,签署承诺书ღ✿★★★,落实审核责任ღ✿★★★。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ღ✿★★★,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人选ღ✿★★★。基层单位推荐人选ღ✿★★★,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占比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ღ✿★★★,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ღ✿★★★,主管部门应在本系统内对该单位进行通报ღ✿★★★。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人选ღ✿★★★,在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人数占比达到或超过主管部门审核推荐20%的ღ✿★★★,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ღ✿★★★,各级评委会应在本领域范围内对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ღ✿★★★,视情况可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ღ✿★★★。在确认或备案的评审结果复核中发现问题人数占评审总人数10%及以上的评委会ღ✿★★★,由各级职改部门予以通报ღ✿★★★。各级评委会通报问题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纳入当年工作情况评估ღ✿★★★。

  2.规范审核推荐程序ღ✿★★★。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ღ✿★★★、单位内部公示ღ✿★★★、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ღ✿★★★,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评ღ✿★★★,并由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或上传各审议专家的姓名ღ✿★★★、单位ღ✿★★★、职称级别ღ✿★★★、答辩意见等信息ღ✿★★★。对申报人的学历ღ✿★★★、资历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ღ✿★★★、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ღ✿★★★,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ღ✿★★★,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ღ✿★★★。

  (二)主管部门审核ღ✿★★★。各级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ღ✿★★★、监督ღ✿★★★、审核和纠错ღ✿★★★,加强对单位推荐程序ღ✿★★★、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ღ✿★★★。

  (三)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ღ✿★★★。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ღ✿★★★,重点审核推荐程序ღ✿★★★、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ღ✿★★★、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ღ✿★★★,严禁将程序不规范ღ✿★★★、材料不完整ღ✿★★★、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ღ✿★★★、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ღ✿★★★。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ღ✿★★★,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ღ✿★★★。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直接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ღ✿★★★。直接申报的ღ✿★★★,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ღ✿★★★;破格申报的ღ✿★★★,应将达到破格条件的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审核ღ✿★★★,无需单独进行破格审批ღ✿★★★。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ღ✿★★★,不能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ღ✿★★★。

  1.按规定核准备案ღ✿★★★。根据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ღ✿★★★,评委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ღ✿★★★,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ღ✿★★★。请各级评委会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要求ღ✿★★★,于2025年7月31日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表》(详见附件1)报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备案ღ✿★★★,其中高级评委会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备案ღ✿★★★,请自治区教育厅汇总各高校高级评委会的备案材料后一并报送我厅ღ✿★★★。未经核准备案的ღ✿★★★,评委会有关评审行为不予认可ღ✿★★★。

  2.严格按照核准备案范围评审ღ✿★★★。各级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条件适用的人员范围接收申报材料ღ✿★★★,严格按照核准备案的范围进行评审ღ✿★★★,评委会未经核准备案ღ✿★★★、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准备案或者超越职称评审权限ღ✿★★★、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的ღ✿★★★,对其职称评审权限或者超越权限和范围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ღ✿★★★,并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理ღ✿★★★。

  (二)评委会组建及开评申请ღ✿★★★。有关单位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章相关规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ღ✿★★★,按照第四章相关规定组织评审ღ✿★★★。各级评委会不得自行设定资格名称ღ✿★★★、更改评审条件和降低评审标准ღ✿★★★。对于全区性职称政策文件解读ღ✿★★★、各系列专业设置调整等事项ღ✿★★★,应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ღ✿★★★。各高级评委会应于开评前5个工作日ღ✿★★★,通过职称申报系统ღ✿★★★,按照模板要求上传《自治区高级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申请表》(附件4)ღ✿★★★。

  (三)专家抽取ღ✿★★★。各级评委会评审专家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核准批复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ღ✿★★★,禁止任何单位或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评审专家ღ✿★★★。各高级评委会调整专家库ღ✿★★★,应在7月底前登录系统完成评委库信息更新的申请和调整ღ✿★★★。各高级评委会在抽取评审专家前三天向自治区职改办报告ღ✿★★★,我厅视情况派员到现场监督指导ღ✿★★★,专家抽取过程应当接受评委会组建单位监督员全程监督ღ✿★★★,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9〕68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抽取评审专家ღ✿★★★。

  (四)严把评审质量关ღ✿★★★。各级评委会开评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凯发K8ღ✿★★★,高级评委会需统一组织学习自治区职改办制发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培训课程》ღ✿★★★。我厅统筹安排有关设区市进行高级职称交叉评审ღ✿★★★。支持各地ღ✿★★★、各有关单位对申报人数较多ღ✿★★★、社会关注度高的中级职称采取异地交叉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ღ✿★★★。评审应当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ღ✿★★★,将工作绩效ღ✿★★★、创新成果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ღ✿★★★,合理确定通过标准ღ✿★★★。

  (五)评审时间安排ღ✿★★★。各系列(行业ღ✿★★★、单位)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根据《2025年度广西高级职称评审进度及时间安排表》(附件5)安排本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ღ✿★★★,于6月底前将本系列职称评审部署文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电子邮箱ღ✿★★★:ღ✿★★★,并通过单位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ღ✿★★★。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由各市ღ✿★★★、各部门自行安排ღ✿★★★,原则上安排在年内完成ღ✿★★★,与高级职称评审时间有效衔接ღ✿★★★。高级职称评审进度情况ღ✿★★★,作为年度职称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ღ✿★★★。

  (一)评审结果复核ღ✿★★★、公示ღ✿★★★。评委会组建单位按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ღ✿★★★、公示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ღ✿★★★。公示无异议的ღ✿★★★,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业务线上办理和评审结果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20〕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桂职办〔2022〕65号)等文件要求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ღ✿★★★。委托评审结果ღ✿★★★,由委托机构和受委托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范围进行公示ღ✿★★★,由委托机构按规定权限进行确认ღ✿★★★。对于复核ღ✿★★★、信访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ღ✿★★★,实行分批确认ღ✿★★★。

  (二)评审材料备案ღ✿★★★。实行自主评审的设区市ღ✿★★★、高校和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评审工作ღ✿★★★,于开评前5个工作日将高级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申请表(附件4)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ღ✿★★★、评审标准条件通过电子邮箱(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ღ✿★★★;自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ღ✿★★★,将高级职称确认文件ღ✿★★★、评审工作总结和职称评审情况记录表通过系统进行电子备案ღ✿★★★。

  (三)报送职称电子证书数据ღ✿★★★。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后ღ✿★★★,各级职改部门应当于确认文件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职称电子证书数据ღ✿★★★,并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发放职称电子证书ღ✿★★★。

  (四)职称评审数据归集和证书审验ღ✿★★★。坚持“谁发证ღ✿★★★、谁负责”的原则ღ✿★★★,推进历史职称证书数据在线审验工作ღ✿★★★,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数据的归集上报工作ღ✿★★★,严厉打击职称证书造假行为ღ✿★★★。

  (一)各系列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ღ✿★★★,推进完善职称评价标准ღ✿★★★。因特殊情况没有修订的ღ✿★★★,应在年度部署文件中对学历ღ✿★★★、资历等条件予以调整并明确ღ✿★★★,由相关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ღ✿★★★。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要按照人社厅发〔2022〕60号文件有关规定ღ✿★★★,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ღ✿★★★,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ღ✿★★★,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ღ✿★★★。卫生ღ✿★★★、工程ღ✿★★★、艺术ღ✿★★★、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ღ✿★★★,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ღ✿★★★、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ღ✿★★★。对研究系列人才ღ✿★★★,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ღ✿★★★,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ღ✿★★★、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ღ✿★★★。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ღ✿★★★,申报者应从本人递交的申报材料中选取标注一项体现专业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ღ✿★★★,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考量指标ღ✿★★★,评审专家应着重考量申报者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的社会贡献ღ✿★★★。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要求ღ✿★★★,在职称申报系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ღ✿★★★,评委会将于9月30日前截止接收申报材料ღ✿★★★。

  2.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ღ✿★★★、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ღ✿★★★,可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分别申报相应职称ღ✿★★★。

  3.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ღ✿★★★。

  4.“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团式”帮扶医疗ღ✿★★★、教育干部人才激励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23〕21号)规定申报职称ღ✿★★★,帮扶时间2年及以上的ღ✿★★★,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别职称ღ✿★★★,帮扶时间计算为基层服务时间ღ✿★★★。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ღ✿★★★。

  (三)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ღ✿★★★。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ღ✿★★★,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或采用证明为依据ღ✿★★★,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ღ✿★★★。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ღ✿★★★,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ღ✿★★★。

  (四)开展好职称“定向评价ღ✿★★★、定向使用”工作ღ✿★★★。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或修订职称评审条件的ღ✿★★★,可结合实际针对县以下基层适当放宽学历ღ✿★★★、科研要求ღ✿★★★,主要考察职业道德ღ✿★★★、实践能力ღ✿★★★、工作业绩ღ✿★★★、任务完成情况ღ✿★★★、群众认可度等内容ღ✿★★★。“定向评价”可采取单独分组ღ✿★★★、单独评审的方式ღ✿★★★。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ღ✿★★★,评审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备案ღ✿★★★。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安排纳入今年职称部署文件ღ✿★★★,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ღ✿★★★,在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时抓好贯彻落实ღ✿★★★。

  (五)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性ღ✿★★★,加大民营企业申报职称的工作力度ღ✿★★★,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服务ღ✿★★★。规范畅通民营企业申报人员申报途径ღ✿★★★,条件成熟的评委会可根据参评情况单独建组评审ღ✿★★★。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欧洲一卡二卡三卡 公司ღ✿★★★。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ღ✿★★★,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ღ✿★★★。

  (七)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ღ✿★★★、外省单位驻桂机构ღ✿★★★、部队)取得职称ღ✿★★★,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ღ✿★★★,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ღ✿★★★。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ღ✿★★★,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ღ✿★★★,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的ღ✿★★★,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ღ✿★★★,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ღ✿★★★。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ღ✿★★★,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ღ✿★★★、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ღ✿★★★。

  (一)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ღ✿★★★。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22〕66号)有关要求ღ✿★★★,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ღ✿★★★,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ღ✿★★★、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失信行为ღ✿★★★,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ღ✿★★★。各职称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力度ღ✿★★★,统一审查标准ღ✿★★★,及时共享学术成果的核查方法ღ✿★★★、途径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有关系列(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ღ✿★★★、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ღ✿★★★,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ღ✿★★★,对于抄袭ღ✿★★★、剽窃ღ✿★★★、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ღ✿★★★,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ღ✿★★★。

  (二)加强评审监督管理ღ✿★★★。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ღ✿★★★,加强双向激励ღ✿★★★,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ღ✿★★★。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系列(行业)单位ღ✿★★★,采取随机抽查ღ✿★★★、巡查ღ✿★★★、复查等方式ღ✿★★★,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ღ✿★★★,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ღ✿★★★、不能确保评审质量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评审委员会ღ✿★★★,要求其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ღ✿★★★,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凯发K8ღ✿★★★。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桂职办〔2022〕65号文件加大对中初级评委会的监督力度ღ✿★★★,规范评审行为ღ✿★★★,确保评审质量ღ✿★★★。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ღ✿★★★,不能按期纠正的ღ✿★★★,责令停止评审工作ღ✿★★★,直至取消评审资格ღ✿★★★,并追究相应责任ღ✿★★★。

  (三)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ღ✿★★★,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ღ✿★★★,严禁行政干预评审ღ✿★★★,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ღ✿★★★。各级评委会ღ✿★★★、申报人ღ✿★★★、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ღ✿★★★、评委会组建单位ღ✿★★★、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ღ✿★★★,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ღ✿★★★。

  本通知未尽事宜ღ✿★★★,按照国家ღ✿★★★、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ღ✿★★★。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ღ✿★★★,按新的规定执行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详情请至官网点击查看ღ✿★★★。

  6月6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ღ✿★★★,部署本地区ღ✿★★★、本系列(专业)ღ✿★★★、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ღ✿★★★。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ღ✿★★★,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ღ✿★★★,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ღ✿★★★。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ღ✿★★★,满洲里市ღ✿★★★、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ღ✿★★★,自治区各部ღ✿★★★、委ღ✿★★★、办ღ✿★★★、厅ღ✿★★★、局人事(干部)处ღ✿★★★,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ღ✿★★★、三中全会精神ღ✿★★★,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ღ✿★★★,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ღ✿★★★,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ღ✿★★★,切实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ღ✿★★★,根据国家ღ✿★★★、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ღ✿★★★,现就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ღ✿★★★、参评人员范围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ღ✿★★★。

  1.各盟市ღ✿★★★、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ღ✿★★★、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要求ღ✿★★★,于6月6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ღ✿★★★,部署本地区ღ✿★★★、本系列(专业)ღ✿★★★、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ღ✿★★★。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ღ✿★★★,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ღ✿★★★,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ღ✿★★★。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根据实际情况ღ✿★★★,申报评审时间进度安排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ღ✿★★★。原则上不跨年度开展职称评审ღ✿★★★。

  2.各盟市“定向评价”职称ღ✿★★★、农牧民职称ღ✿★★★、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时间进度安排执行ღ✿★★★。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ღ✿★★★、资历ღ✿★★★、任职年限ღ✿★★★、业绩成果(论文ღ✿★★★、奖项ღ✿★★★、荣誉等)ღ✿★★★、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ღ✿★★★。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ღ✿★★★,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ღ✿★★★。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ღ✿★★★,不得多头申报ღ✿★★★。2025年自治区职称评审试行网上申报(含“定向评价”职称ღ✿★★★、农牧民职称)ღ✿★★★,具体要求如下ღ✿★★★: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ღ✿★★★:)ღ✿★★★,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ღ✿★★★,完善个人基本信息ღ✿★★★,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ღ✿★★★、工作经历等信息ღ✿★★★,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ღ✿★★★。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ღ✿★★★,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ღ✿★★★。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ღ✿★★★,选择申报计划ღ✿★★★,完成职称信息填报ღ✿★★★,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ღ✿★★★,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ღ✿★★★。(线上申报步骤ღ✿★★★、填写格式说明ღ✿★★★、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ღ✿★★★。)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ღ✿★★★,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ღ✿★★★。有关程序ღ✿★★★、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ღ✿★★★。自治区“一心四园”仍按规定直接向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报送职称评审材料ღ✿★★★。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ღ✿★★★、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ღ✿★★★、准确ღ✿★★★、有效ღ✿★★★,且线上欧洲一卡二卡三卡 公司ღ✿★★★、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ღ✿★★★、业绩等)相同ღ✿★★★。

  审核过程中ღ✿★★★,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ღ✿★★★、线下提交材料(信息ღ✿★★★、名称等)不同等问题ღ✿★★★,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ღ✿★★★,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ღ✿★★★,再次提交申报ღ✿★★★。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ღ✿★★★、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ღ✿★★★,不能补报ღ✿★★★。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ღ✿★★★,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ღ✿★★★、《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ღ✿★★★,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ღ✿★★★。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ღ✿★★★。

  1. 2025年ღ✿★★★,自治区经济ღ✿★★★、会计ღ✿★★★、技工院校教师ღ✿★★★、卫生(社会化)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ღ✿★★★,工程系列电力ღ✿★★★、大数据ღ✿★★★、电子ღ✿★★★、轻工ღ✿★★★、纺织ღ✿★★★、药品专业高级职称ღ✿★★★,以及卫生系列自主评审单位职称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ღ✿★★★,其他具备条件的系列(专业)ღ✿★★★,也可视情况开展线年ღ✿★★★,自治区职称评审全面实行线上盲审盲评ღ✿★★★。

  2.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ღ✿★★★,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ღ✿★★★。

  3.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ღ✿★★★,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ღ✿★★★,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ღ✿★★★。

  5.各盟市ღ✿★★★、各评委会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单独分组ღ✿★★★、单独评审ღ✿★★★,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ღ✿★★★。将技术创新ღ✿★★★、专利发明ღ✿★★★、成果转化ღ✿★★★、技术推广ღ✿★★★、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ღ✿★★★、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ღ✿★★★。

  1.同意由自治区公安厅ღ✿★★★、司法厅ღ✿★★★、体育局分别组建自治区工程系列警务技术专业ღ✿★★★、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ღ✿★★★、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ღ✿★★★,负责全区相应专业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ღ✿★★★。评审条件印发后ღ✿★★★,各盟市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ღ✿★★★,组建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ღ✿★★★,负责本地区相应专业中ღ✿★★★、初级职称评审ღ✿★★★。

  2.已赋予职称评审权限的部门ღ✿★★★、单位ღ✿★★★,继续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评审专业ღ✿★★★、层级ღ✿★★★、范围和评价标准ღ✿★★★,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ღ✿★★★。同意赋予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ღ✿★★★、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食品专业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ღ✿★★★,可按规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ღ✿★★★,自主开展职称评审ღ✿★★★;同意赋予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ღ✿★★★,可按规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ღ✿★★★,自主开展职称评审ღ✿★★★。

  3.盟市ღ✿★★★、自主评审单位当年不具备开展评审工作条件的系列(专业)ღ✿★★★,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同意ღ✿★★★,可采取联合评审ღ✿★★★、委托其他盟市或评委会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ღ✿★★★。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十七条ღ✿★★★、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人员ღ✿★★★,以及入选下列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期内且业绩成果突出)人才ღ✿★★★,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ღ✿★★★,继续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ღ✿★★★,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ღ✿★★★。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ღ✿★★★。

  入选“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一层次的ღ✿★★★,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ღ✿★★★;入选“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或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的ღ✿★★★,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ღ✿★★★;入选“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并在旗县(市ღ✿★★★、区)及以下地区单位工作的ღ✿★★★,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ღ✿★★★。

  1.继续开展基层“定向评价”职称评审ღ✿★★★。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层职称“定向评价ღ✿★★★、定向使用”有关要求ღ✿★★★,按照总量控制ღ✿★★★、比例单列ღ✿★★★、专岗专用的原则ღ✿★★★,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应行业部门ღ✿★★★,在单列岗位结构比例内ღ✿★★★,有序开展本地区中小学教师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ღ✿★★★、卫生ღ✿★★★、农牧业ღ✿★★★、林草ღ✿★★★、水利ღ✿★★★、乌兰牧骑和文物博物等专业领域基层“定向评价”高级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ღ✿★★★。“定向评价”中级职称评价标准由各盟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ღ✿★★★。

  2.对在旗县(市ღ✿★★★、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ღ✿★★★,不受学历ღ✿★★★、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ღ✿★★★,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ღ✿★★★,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ღ✿★★★。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ღ✿★★★,申报推荐突出业绩贡献ღ✿★★★,与平时考核ღ✿★★★、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ღ✿★★★,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ღ✿★★★,造成政策“洼地”ღ✿★★★,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ღ✿★★★、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ღ✿★★★。

  3.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ღ✿★★★,经考核合格ღ✿★★★,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ღ✿★★★。

  4.城市中小学教师ღ✿★★★、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ღ✿★★★,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ღ✿★★★,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ღ✿★★★。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苏木乡镇ღ✿★★★、嘎查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ღ✿★★★,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ღ✿★★★;取得现有职称后ღ✿★★★,累计服务苏木乡镇ღ✿★★★、嘎查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ღ✿★★★,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ღ✿★★★。

  民营企业ღ✿★★★、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评审ღ✿★★★,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ღ✿★★★。对于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我区工作满1年ღ✿★★★、积极投身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ღ✿★★★,并满足学历ღ✿★★★、业绩等条件的ღ✿★★★,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ღ✿★★★,直接申报相应专业ღ✿★★★、层级职称ღ✿★★★,其中ღ✿★★★,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ღ✿★★★,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ღ✿★★★;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ღ✿★★★,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ღ✿★★★。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ღ✿★★★,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ღ✿★★★。

  (六)对符合条件ღ✿★★★、未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职称申报倾斜政策ღ✿★★★。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ღ✿★★★。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ღ✿★★★。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农牧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3〕63号)要求凯发K8ღ✿★★★,严格审核参评人员条件ღ✿★★★,严格把关参评人员范围ღ✿★★★,继续做好本地区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凯发K8ღ✿★★★。

  1.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ღ✿★★★,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聘用)专业技术人才ღ✿★★★,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ღ✿★★★、考核ღ✿★★★、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ღ✿★★★。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ღ✿★★★、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ღ✿★★★,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ღ✿★★★。确需优化地区ღ✿★★★、部门(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超岗位申报职称评审的ღ✿★★★,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欧洲一卡二卡三卡 公司ღ✿★★★,统筹安排做好申报工作ღ✿★★★。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文件精神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ღ✿★★★。

  1.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业资格规定ღ✿★★★,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专业)ღ✿★★★、层级的职称ღ✿★★★,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ღ✿★★★,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ღ✿★★★。

  2.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ღ✿★★★。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有关要求申报职称评审ღ✿★★★。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总量控制ღ✿★★★、盟市评审ღ✿★★★、自治区备案确认的原则进行ღ✿★★★。各盟市要严格按照核定分配名额(见附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ღ✿★★★,及时补充设岗ღ✿★★★,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ღ✿★★★。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ღ✿★★★,严格在各盟市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ღ✿★★★。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201号)执行ღ✿★★★。各盟市不得擅自扩大继续教育培训范围ღ✿★★★,不得违规收取培训费用ღ✿★★★,培训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ღ✿★★★、及时更新ღ✿★★★,专业科目课程内容要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相关ღ✿★★★。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ღ✿★★★、各级主管部门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ღ✿★★★、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规定ღ✿★★★,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ღ✿★★★、公示ღ✿★★★、推荐等工作ღ✿★★★。

  用人单位ღ✿★★★、主管部门应加强申报人员线上ღ✿★★★、线下材料审核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ღ✿★★★、准确一致ღ✿★★★。各盟市ღ✿★★★、旗县(市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区申报工作ღ✿★★★,重点对各部门(单位)岗位情况ღ✿★★★、申报材料整体质量ღ✿★★★、评审范围等进行审核把关ღ✿★★★。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应对本系列(专业)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ღ✿★★★,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ღ✿★★★,逾期未补充更正的ღ✿★★★,视为放弃申报ღ✿★★★。

  各级主管部门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ღ✿★★★、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在审核过程中ღ✿★★★,发现申报人员线上ღ✿★★★、线下材料不一致的ღ✿★★★,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ღ✿★★★;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ღ✿★★★、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ღ✿★★★,取消申报推荐资格ღ✿★★★,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ღ✿★★★。

  1.在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前ღ✿★★★,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需完成对评委会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清理规范ღ✿★★★,实现评审专家动态管理ღ✿★★★。与企业相关的评委会ღ✿★★★、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ღ✿★★★。清理规范情况和评委会ღ✿★★★、专家库调整情况要及时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ღ✿★★★。

  2.评委会调整评审专家ღ✿★★★,应根据专业ღ✿★★★、层级需要ღ✿★★★,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ღ✿★★★。对于已经连续三年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专家ღ✿★★★,原则上不再聘任为本年度评委ღ✿★★★。自主评审单位须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参加评审工作ღ✿★★★。

  1.各盟市ღ✿★★★、各评委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ღ✿★★★,不得超范围ღ✿★★★、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ღ✿★★★,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ღ✿★★★,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程序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ღ✿★★★,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ღ✿★★★。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ღ✿★★★,要向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说明理由ღ✿★★★,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延期评审备案材料后ღ✿★★★,方可延期评审ღ✿★★★。

  2.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制定评审实施方案ღ✿★★★,评审实施方案包括申报情况ღ✿★★★、评审时间ღ✿★★★、地点ღ✿★★★、评委会组建情况ღ✿★★★、评审工作程序ღ✿★★★、工作措施ღ✿★★★、申报人员名单ღ✿★★★、评委推荐名单等情况ღ✿★★★,在评审会议召开一周前提交核准部门备案ღ✿★★★,经同意后ღ✿★★★,开展评审工作ღ✿★★★。

  自主评审单位要结合实际ღ✿★★★,制定本单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ღ✿★★★。自主评审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职称评审方案ღ✿★★★、评审程序ღ✿★★★、评价标准等关键信息要素ღ✿★★★,必须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办理ღ✿★★★,调整情况要及时ღ✿★★★、合理向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布ღ✿★★★。

  3.评审结果公示期间ღ✿★★★,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ღ✿★★★,涉及评审工作的ღ✿★★★,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调查核实处理ღ✿★★★;涉及材料真实性的ღ✿★★★,由各盟市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处理ღ✿★★★。

  4.评审结束一个月内ღ✿★★★,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ღ✿★★★,由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ღ✿★★★,并将核准报告ღ✿★★★、公示情况(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结果)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和《评委会书面承诺书》等材料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ღ✿★★★。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ღ✿★★★。

  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结果由区直部门ღ✿★★★、评委会等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确认手续ღ✿★★★。

  1.职称评审坚持破除“四唯”倾向ღ✿★★★,避免“一刀切”ღ✿★★★、简单化ღ✿★★★,突出品德ღ✿★★★、能力ღ✿★★★、业绩导向ღ✿★★★,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ღ✿★★★、创新创造ღ✿★★★。通过体现思想品德ღ✿★★★、职业道德ღ✿★★★、专业能力ღ✿★★★、技术水平ღ✿★★★、学术影响力ღ✿★★★、创新成效ღ✿★★★、决策咨询ღ✿★★★、人才培养ღ✿★★★、公共服务ღ✿★★★、中试成果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ღ✿★★★,科学评价人才ღ✿★★★。自治区有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高评委会组建单位)ღ✿★★★、自主评审单位要按照职称制度改革精神ღ✿★★★,持续完善本行业(专业领域)ღ✿★★★、本单位评价标准ღ✿★★★。

  2.高等院校ღ✿★★★、科研院所等自主评审单位ღ✿★★★,及有关评委会要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ღ✿★★★。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与教学科研人员享有同等待遇ღ✿★★★。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监管部门)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ღ✿★★★,构建政府部门监管ღ✿★★★、行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欧洲一卡二卡三卡 公司ღ✿★★★。被检查的单位ღ✿★★★、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ღ✿★★★,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ღ✿★★★、瞒报ღ✿★★★。对发现不能正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的ღ✿★★★、投诉举报线索较多的评委会ღ✿★★★,职称评审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ღ✿★★★,必要时可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ღ✿★★★。

  (二)评委会不能正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的ღ✿★★★,按照管理权限ღ✿★★★,由职称评审监管部门对其职称评审行为给予提醒ღ✿★★★、约谈ღ✿★★★、限期整改ღ✿★★★、通报批评等处理ღ✿★★★,情节严重的ღ✿★★★,收回职称评审权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责任ღ✿★★★,对所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ღ✿★★★、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情况把关不严ღ✿★★★,审核程序不完善ღ✿★★★,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ღ✿★★★,由职称评审监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ღ✿★★★,限期整改ღ✿★★★。整改不力的ღ✿★★★,依法予以通报批评ღ✿★★★。经核实ღ✿★★★,申报人员违规取得的职称ღ✿★★★,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ღ✿★★★,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ღ✿★★★,记录期限为3年ღ✿★★★,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ღ✿★★★。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违纪违规的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务责任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三)各盟市ღ✿★★★、评委会组建单位ღ✿★★★、自主评审单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ღ✿★★★,在职称评审工作中ღ✿★★★,持续做好参评人员ღ✿★★★、评审专家ღ✿★★★、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失信违规行为信息归集报送工作ღ✿★★★,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ღ✿★★★,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ღ✿★★★。

  (四)各盟市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ღ✿★★★、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ღ✿★★★,不得另行加收费用ღ✿★★★。

  填写时(简表ღ✿★★★、自传)要条理清晰ღ✿★★★,适度提炼ღ✿★★★,要着重写成绩ღ✿★★★、写贡献ღ✿★★★,只要是真人真事ღ✿★★★,自我赞美几句ღ✿★★★,无伤大雅ღ✿★★★,把握一个合适的“度”ღ✿★★★,最好要写明你符合哪一条ღ✿★★★。

  1ღ✿★★★、业绩资料一定要真实ღ✿★★★、准确ღ✿★★★、完整ღ✿★★★,经得起审核ღ✿★★★。高会工作业绩必须源于实际工作ღ✿★★★,要牛ღ✿★★★,但不能虚报ღ✿★★★!相关制度ღ✿★★★、材料有明确的证明材料ღ✿★★★,相关材料上要有自己的名字ღ✿★★★。

  2ღ✿★★★、有关业绩材料最好要有数据支撑ღ✿★★★。如ღ✿★★★:节税(减免税)**元ღ✿★★★,附税局相关文件或其他原始凭证ღ✿★★★;制度实施效果ღ✿★★★,如增收(节支)**元ღ✿★★★,要附单位证明(签字及盖章)ღ✿★★★;承接上级任务ღ✿★★★,要有立项ღ✿★★★、完成ღ✿★★★、验收等证明ღ✿★★★;制度推广实施的ღ✿★★★,要有相关证明ღ✿★★★。

  3ღ✿★★★、提交电子资料时要完整上传(文章ღ✿★★★、项目ღ✿★★★、制度等封面ღ✿★★★、目录ღ✿★★★、主要内容ღ✿★★★、封底等)特别是盖章或签字页ღ✿★★★。

  4ღ✿★★★、若需要提交纸质资料时要有序ღ✿★★★,最好用档案袋按顺序分装ღ✿★★★,并贴上标签ღ✿★★★。(部分地区有关于纸质材料装订的具体要求ღ✿★★★,一定按照要求准备)ღ✿★★★。

  5ღ✿★★★、在写工作业绩时ღ✿★★★,工作内容侧重写财务管理(包括投资ღ✿★★★、融资管理)ღ✿★★★,财务分析ღ✿★★★,预算控制ღ✿★★★,单位财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ღ✿★★★,企业上市筹备ღ✿★★★,中ღ✿★★★、高级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ღ✿★★★,突出业绩ღ✿★★★,用数据说话(注意适度)ღ✿★★★,不要写的太平淡ღ✿★★★。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ღ✿★★★,环境评估ღ✿★★★。凯发k8国际官网ღ✿★★★,k8凯发凯发k8国际ღ✿★★★。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凯发k8国际首页ღ✿★★★!


最新文章

在线咨询